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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基地的建设,是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集团受国家委托进行总体建设,而相应的管理体系、协调机构的建立及日常运作的投入则由国家负责。但石油储备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资金投入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有专家计算,以启动储备规模800万吨计算,至少需要200亿元。此外,日常管理费用也十分可观。所以要让石油储备工作正常运行,必须通过法律来明确石油储备的管理体制、资金运作、规模、布局与动用等问题。
在近年来的“两会”期间,都有代表提出议案,国家应尽快制定《石油储备法》。更有专家学者详细指出,未来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法应该包括五大部分:国家设立战略石油储备建设的专项资金和石油储备金;规定哪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可以动用石油储备;设专门机构系统监管,定期向全国人大报告能源储备情况;规定企业所承担的战略石油储备义务;设专门机构监控经营者储备义务的执行情况等。专家认为,在实行战略石油储备的过程中,关键是要设立专项石油储备金。只有在相关法律的保障下,中国政府针对石油储备方面的支出才有保障。
而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作为《国家石油储备法》的“替代品”,《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先行浮出水面,但从长远来看,条例是下位法,没有经过人大讨论,其权威性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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