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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首次禁止加工贸易用燃料油的进出口。虽然我国燃料油的进口依存度多年保持在50%以上,但有市场人士认为,由于我国进口燃料油主要用于直接消费,加工贸易微乎其微,所以商务部的禁令不会改变市场格局,对燃料油期货价格的影响也很有限。
这一目录将从今年4月26日开始执行。分析人士认为,实施加工贸易禁止目录主要目的在于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目前上期所燃料油期货的交割基准品是180CST燃料油,处于此次被禁止进出口的5-7号燃料油范围内。
作为成品油的一种,燃料油是石油加工过程中在汽、煤、柴油之后从原油中分离出来的较重的剩余产物,主要用于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炉和其他工业炉燃料。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燃料油消费主要集中在发电、交通运输、冶金、化工、轻工等行业。
虽然燃料油的炼制过程会产生污染,但是上海中期市场部总经理吴军说:“我国燃料油的进口,主要是用于直接消费,几乎没有加工贸易可言。而且由于配额的限制,能源类产品出口本来就很少。所以对于期货价格不会产生影响。”
2003年之前,我国的燃料油进口量在1500万吨左右。从2003年开始,燃料油进口迅猛增长,2006年达到2793万吨,同年我国燃料油消费量4802万吨,净进口依存度达到52.8%。进口燃料油主要通过广州、浙江舟山和山东的三大港口群进口到国内,然后通过进口商的销售渠道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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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进口燃料油外,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燃料油产量占了国内总产量的70%以上。“直接消费导致的进口需求始终占主导地位,禁止燃料油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不会对市场格局产生冲击。”来自山东的一位贸易商告诉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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