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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自2007年1月1日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两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这意味着石油“专营”将成为历史,国内油品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也将迈出重要一步。
目前,国内石油价格有一个颇为人诟病的“特征”,就是“只涨不落”。伴随国际油价一路高涨,国内成品油价格已是两年来的第8次调高。可是,当国际原油市场价格下跌时,却很少同步降低国内市场价格。这种油价传导机制的扭曲足以证明,面对市场上的多重变量,计划式的调控永远是滞后和捉襟见肘的。适时推出市场化的改革,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选择。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石油市场有序开放,商务部对《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制定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进一步扩大石油市场开放,加快推进我国石油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有利于合理引导企业进入我国石油市场的积极性,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战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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