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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明确表示:牙膏生产企业不得使用二甘醇作为原料。公告中说,近期,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先后禁止含二甘醇成分牙膏销售。鉴于目前国际上没有明确的二甘醇在牙膏中使用及限量标准,我国绝大部分牙膏生产企业已不在生产中使用二甘醇作为原料,为保证消费者科学使用牙膏,也避免出口企业不必要损失,国家质检总局特发布公告。
二甘醇属于低毒类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由于代谢排出迅速,无明显蓄积性,迄今未发现有致癌、致畸和诱变作用的证据,但大剂量摄入会损害肾脏。公告要求,从即日起,禁止含二甘醇成分的牙膏产品出口和进口,牙膏生产企业不得使用二甘醇作为原料。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于现有在售含二甘醇牙膏,根据论证,长期使用二甘醇含量低于15.6%的牙膏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质检总局未建议在售含二甘醇牙膏下架,消费者也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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