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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个药列入重点监测名单!涉及多家生产企业!

https://cheman.chemnet.com/ 2021-01-04 15:11:59 医药资讯地方台


  12月30日,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国家清单包括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据通知内容中指出:国家制定清单以省级清单为基础,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共有6个品种,侧重在应对解决生产供应端短缺问题,保障药品供应。药品名单包括:甲氨蝶呤、垂体后叶注射液、苄星青霉素、米托蒽醌、新斯的明、硫代硫酸钠。

  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共有57个品种,侧重在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不可完全替代、存在供给短缺风险的药品。

  考虑到47号文要求对国家清单中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动态跟踪,因此将6个短缺药品一并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国家清单包括注射剂型48个、口服剂型10个(其中硝酸甘油包括注射和口服两种剂型),并根据短缺药品实际供应情况,将实行动态调整。

  许多断货药将重点监测!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引发廉价药短缺潮的许多药品此次都出现在了目录中,其中阿糖胞苷、甲氨蝶呤、硝酸甘油、维A酸、鱼精蛋白曾在多地药店出现断货或供应不足的情况;硝酸甘油从去年开始便出现100片/瓶的硝酸甘油片从4元上涨至四五十元,很多药店还出现断货的情况,患者不得不花费近百元购买25片/瓶的进口药,注射用丝裂霉素也曾经在全国出现持续一年半的供应紧缺。

  目前国家卫健委也高度重视药品短缺问题,此次最为短缺的抗肿瘤药、妇产科用药、解毒药、麻醉药等均列为重点监测药品,卫健委表示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是暂时性、局部性短缺。

  停产的生产企业需按要求报备!

  对于停产的生产企业,卫健委指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药品实施停产报告。

  报告需将停产品种、停产时间、停产原因、预计复产时间、省内供应和使用情况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适时将短缺药品停产报告情况向国家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和地方进行通报。这其中涉及众多生产企业,例如原料药盐酸阿糖胞苷生产企业国内有4家,包括海正药业、岭南制药、莱博通药业、斯利安药业,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有11个批文,分属于辰欣药业、辅仁药业、瀚晖制药、国药一心制药等6家企业。如果停止生产的情况相关企业需按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多项举措打击原料药垄断

  短缺药逃不开涨价垄断的问题,国家此次发布监测清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反垄断。

  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以保供稳价为前提,落实好国家清单中药品在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按规定备案等采购政策,做到价格公开透明。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及时应对,探索完善短缺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储备等工作,将国家清单药品生产供应行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评价和监管范围,做好国家清单药品监测工作,确保短缺药品供应工作平稳进行。对于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无企业挂网或没有列入本省份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疗机构可提出采购需求,线下搜寻药品生产企业,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直接议价,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主备案,做到公开透明。

  如果出现了过度涨价的情况,也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一起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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