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heman.chemnet.com/ 2021-01-26 10:13:32 中国环境报
据悉,湖北省襄阳市财政2020年安排40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空气质量补偿和秸秆禁烧奖惩。
自2019年起,襄阳市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环保工作综合考核范围,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大环保”理念,加大对各地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研究制定具体考核奖惩办法,将市级财政安排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调整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奖惩专项资金。
根据各地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襄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补偿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无人机巡飞通报数据,襄阳市明确了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即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为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和2020年秸秆禁烧奖惩资金。
根据方案,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枣阳市、谷城县、保康县分别获得奖励资金73万元、99万元、133万元、57万元、18万元、170万元。其中,保康县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较好,获得40万元的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和130万元的秸秆禁烧奖励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也分别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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