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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消息,商务部日前公布了2007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及分配结果,926万吨的总量中,95%(880万吨)分给了燃料油,同比大幅增加134万吨或18%,增量主要是分配给在2007年新批准的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企业;而柴油数量仅为46万吨,同比宽幅减少14万吨或23%。
其中燃料油进口配额分布分为“油品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类,进口允许量分别为536万吨和344万吨;柴油进口配额分布分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分别为26万吨和20万吨。文件中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成品油进口允许量严格限于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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