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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多年奔走呼吁之后,民营油企终于迎来政策利好。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两大石油集团“合理向民营成品油企业供油”、“合理确定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用油价格”。有人士称,这一“给油源又给折扣”的《通知》,意味着困扰民营油企多年的油源和价格倒挂难题均有望获得根本解决。但记者在采访民营油企时却发现,这一“天大的利好”却并不被他们看好。
此前,国务院参事任玉岭等38名全国政协委员曾于去年联名提交了《关于解救石油流通领域民营企业生存危机的提案》,呼吁打破石油流通领域垄断,扶持民营石油企业发展。如今,《通知》的出台表明国家已给民营油企开了一条政策“口子”。《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的成品油价格,由双方在按国家规定确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5.5%~7%协商确定。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供系统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不低于4.5%的规定,合理定价。如果按照7%的扣率计算,每吨成品油差不多预留了100元的利润。
但是,福建省越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孝连对该《通知》的头一个反应却是:“这些都是空话!”身为民营油企老板,曾屡次向国家相关部门上书的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关键还在于执行”。
民营油企为何有如此反应呢?孙孝连说:“首先,《通知》并没有提到,用什么方式给系统外民营企业供油?供多少?谁来监督保障所供资源的价差?谁是提供油源实施管理的机构和职能部门?其次,《通知》提出,‘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要继续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成品油市场布局,采取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对民营批发企业的重组工作’,这实际上是重申了两大集团对石油行业及市场的垄断与控制,使民营油企的油源仍难以保证。其结果是,两大集团的油紧张了就不卖给你,此时他们哪会管你上浮多少下降多少?两大集团也是企业,他们所做的也可以说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他们不卖给你,你又能拿他们怎样?只有在他们不卖油给民企时,相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才会有实质意义!”
事实上,有关供油问题,早在10年前五部委下发的重组38号文件中就曾提出,而在这10年中主管部门更是不断下文要求两大集团给系统外企业提供油源并保障所供资源的价差。但石油企业普遍反映,这些文件如同泥牛入海。
“做成品油这么多年来,感受最深的是油源受制于人。要想摆脱窘境,就只有自己做批发,而要取得批发权,就必须具备3000万元资本、1万吨油库等条件。其实近几个月来我们一直都在亏本运营。”福州三兴油料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小南感叹道。虽然这些年来国务院一直都在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但具体到实际执行部门时往往被大打折扣。
据了解,我国于2006年12月11日就开放了国内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接着商务部于2007年1月1日又正式实施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这意味着我国成品油市场的大门正式朝民营企业打开。2007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又发出紧急通知,明确要求两大石油巨头对系统内外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一视同仁。
所有的政策都在朝着有利民营油企的方向使力。而对于该《通知》提出“地方炼厂(具备批发资格的除外)所产成品油要交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公司集中批发”,孙孝连表示很是不解,“当前地方炼油厂是民营石油企业及系统外企业成品油供应的主要渠道和生路,前面这一规定不仅剥夺了地方炼油厂的利益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也令下游民营石油流通环节企业的生存条件变得艰难。”
上海社会科学院产业发展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目前情况下,民营油企今后的发展方向应避免与大石油企业对抗,而是强调合作,这种合作有两个方面:一是民营企业自身的合作,以壮大自我;二是与国内外大石油企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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