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发放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案调查问卷的通知

2024-08-02 13:15:26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救济进四函〔2024〕46号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9日

  各利害关系方:

  2024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由于相关出口商和国内生产者数量众多,全面调查将给调查机关带来过重负担并妨碍调查及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反倾销调查抽样暂行规则》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抽样方法进行调查。根据2024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案抽样方案及初步抽样结果的通知》,调查机关最终决定选取Danish Crown A/S、VION Boxtel B.V.和LITERA MEAT S.L.U.作为被抽样出口商,24家国内生产者作为被抽样国内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反倾销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的调查问卷包括《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和《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三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被抽样的3家出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其他未被抽样出口商可自愿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问卷。调查机关只在不会妨碍倾销调查及时完成的情况下,对未被抽样公司提交的答卷进行审查并计算单独的倾销幅度。

  三、国内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四、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照问卷要求提供答卷,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五、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贸易救济调查栏目(网址为trb.mofcom.gov.cn)或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www.cacs.gov.cn)下载问卷。相关利害关系方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答卷的电子版本,并根据调查机关的要求,同时提交答卷的纸质版本。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相关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电话:(010)65198474、65198194

  附件:

  1.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wps

  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pdf

  2.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wps

  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pdf

  3.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wps

  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pdf

  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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