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湘医保”公众号消息,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自2025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细则》明确,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包括药师)。
《细则》提出,对违规责任人进行“驾照式”记分管理。记分档次分为1-3分、4-6分、7-9分、10-12分,记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下一个自然年度自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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