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焦炭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对焦炭期货交割标准品以及替代品的相关指标和升贴水进行调整,新规则自J2201合约起施行。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此次焦炭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调整,将使期货交易标的更加贴近主流现货,进一步提高期货价格代表性,便利企业参与交割业务。
据介绍,调整后的焦炭交割质量标准自J2201合约起施行。自J2112合约最后交割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大商所将按照新交割质量标准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已按照原交割质量标准注册的标准仓单,不能用于J2201及后续合约的履约交割。结合此次调整,大商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进行相应修改。
贴近现货市场确定期货准一级焦炭定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转铁、环保限产等行业变革的背景下,主流焦炭品级和贸易物流随之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焦炭期货的价格稳定性和交割便利性。为此,大商所在焦炭期货上实施滚动交割制度并调整地点升贴水,缓解了因现货市场变化带来的交割压力。为确保新交割质量标准贴近市场变化、符合企业需求,今年大商所深入调研了143家企业,开展抽样质检课题,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将焦炭期货标准品调整为准一级冶金焦,替代品包括一级、强二级焦炭。
“目前,焦化企业准一级焦的产量占比超过50%,下游钢厂对准一级焦炭的使用比例也是最高的。”山东泰盈康国际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柴磊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将焦炭期货标准品调整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准一级冶金焦,使期货标准品与现货主流贸易焦炭品级相符,是交易所回应市场呼声、提高焦炭期货交割便利性的有效措施。
提升焦炭期货交割品品质满足下游需求
在明确以准一级焦炭作为交割标准品的定位后,大商所制定了贴近现货市场的新交割质量标准。新合约对交割标准品的灰分、硫分、CSR、CRI、M40、挥发分的标准相应放宽,收严替代品灰分、硫分、CSR的拒收值,通过适当的升贴水设计有效反映和贴近不同品质的产品价差,进一步提升期货价格代表性。
对于上述调整措施,相关企业给予了正面评价和响应。据介绍,大商所此次增设了粒度分布指标,要求25—40mm焦炭占比不大于32%。柴磊认为,粒度是现货生产贸易中衡量焦炭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新增粒度分布考核确有必要,使交割品质量更规范、更贴近下游使用习惯,避免交割买方接到粒度过小、经济性较差的焦炭,提高了买方参与交割的积极性。
同时,大商所还将入库焦末含量放宽至7%,以解决此前注册期货仓单时需要对交割品进行二次筛分的问题。据受访人士介绍,现行交割质量标准对于入库焦末含量的要求较严格,往往需要卖方进行二次筛分,新交割质量标准合理放宽了入库焦末含量的要求。“新的入库焦末标准,将规避部分交割品因港口不能过筛而无法交割的情况,缓解胀库时的交割压力,为企业降低交割难度和成本。”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董事穆映州告诉记者。
此外,上述受访人士表示,新交割标准品对应的准一级焦炭现货贸易量充足,调整交割质量标准不会影响焦炭整体可供交割量。同时,新标准扩大了挥发分指标的允许范围,干基结算方式将纳入干熄焦参与交割,并设计梯度升贴水,将一级焦炭纳入替代交割品范围,将有效保障焦炭期货交易及交割业务平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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