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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及废水 通化“五专”“四查”确保安全处置

https://cheman.chemnet.com/ 2021-01-27 09:21:50 中国环境报


  吉林省通化市副市长田锡军近日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环卫处、东昌区等部门负责人,深入通化市传染病医院、市污水处理厂、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绿宝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等地,就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

  田锡军指出,针对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各集中隔离点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医疗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严格区分,进行分类收集。对集中隔离点产生的医疗垃圾,严格按照医废处置标准进行规范处理。由通化市环卫处统筹安排专用车辆,对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好消杀,统一包装后转运至垃圾焚烧厂直接焚烧处理。同时,由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调,帮助企业提供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质,做好企业操作人员安全防护。

  针对医疗废水处置,田锡军要求,通化市污水处理厂要牢牢把握住全市污水处理的最后一条防线,对粪大肠菌群、余氯等指标加大监测频次,抓好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工作。

  通化市全域生态环境管理系统立即启动医疗废物和废水管理机制,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攻坚,继续实施医疗废物处置“五专”标准,即专人收集、专有包装、专用标示、专区存放、专车运送,要求处置单位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确保疫情相关医疗废物及时妥善处置。

  在废水处置方面严格执行“四查”机制,即查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查工作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查领导重视程度是否到位。重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疫情期间产生的废水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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