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清洁生产工作政策体系,明确了山东省“十四五”期间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根据《若干措施》,山东省将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阶梯电价、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探索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优化过程管理、强化废物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山东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特征比较突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居全国前列。清洁生产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山东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张志斌表示。
《若干措施》结合山东省实际,确定了健全推进机制、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政策支撑、加强产业培育、加强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共25项内容。
工业领域,《若干措施》明确要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提高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水平,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山东省将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创建绿色工厂,重点在汽车、电子电器、通信、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创建一批绿色供应链企业。
农业领域,山东省将推动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下降6%左右,单位农作物种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全省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2%。
建筑业领域,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济南、青岛不低于50%。
交通运输业领域,到2025年,全省80%以上的绿色出行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分别下降5%、3.5%。
服务业领域,到2025年,在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平台登记注册一次性塑料使用、回收法人企业达到800家以上;评审认定200家以上山东省“绿色饭店”。
培育清洁生产产业方面,山东省将选取清洁生产技术优秀示范项目予以重点推广,并列入环保金融项目库给予支持。创新清洁生产服务模式,探索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服务支付机制。鼓励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清洁生产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在清洁生产组织实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创新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模式,开展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减污降碳。(陈晓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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