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9项整改任务)
呼伦贝尔市、乌海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联系电话:0471-4826525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1456室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化工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化工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info@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