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既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也是太原打响“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攻坚期。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外发布《太原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
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2024年度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2024年10—12月PM2.5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下;剔除沙尘天气,重污染天气控制在1天;2025年1—3月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气控制任务。
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怎么打?
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除煤电项目外,涉及产能置换的其它项目,在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前,新建项目不得投产。
对太钢东山石灰石矿、西山热电厂实施关停(注:该任务现已完成);古交日月电厂2025年3月采暖期结束后关闭。
2024年底前,完成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3家独立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完成全市6家独立粉磨站颗粒物深度治理。
城六区退出烧结类砖瓦行业、石灰生产行业。
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2024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
严查违规在禁燃区从事煤炭销售、燃烧行为。
2024—2025年采暖期,城南热源厂、城西热源厂燃煤锅炉停用;东山华能电厂、嘉节电厂和集中供热热源厂在用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日均值控制在25毫克/立方米;燃煤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不高于10、20、40毫克/立方米。
三、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
清徐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10月底前建成,尽快投入使用。清徐县焦化企业、潞安太化(除危化品外)大宗货物运输接入铁路专用线。
全市中长距离(运距500公里以上)煤炭铁路运输占比保持100%。
全市重点企业和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按时完成门禁系统建设,将门禁系统逐步推广到全市渣土场、重点建筑工地(A级、B级建筑工地、土方施工工地)、重点用车单位(日进出货运车辆达到10辆及以上的工矿企业、热源厂、物流园区、铁路货运场)等。
2024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标准及以下货运车辆,实现“清零”目标。
城六区全域、“三县一市”建成区、各开发区(含清徐经开区)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不得使用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未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西北二环通车前制定发布过境燃油燃气货车分流政策,引导过境货车避开二环内线路通行;科学合理调节二环高速、现有环城高速、市区和重点区域车辆分流政策。
四、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1月底前,城六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5000平方米以上、“三县一市”10000平方米的工地,全部完成β射线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施、车辆冲洗平台和门禁系统建设。
在全市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开展“以克论净”考核评价,重点区域按照3克/平方米,其他区域按照5克/平方米标准开展检查。
每月对降尘量超过7吨/平方千米·月的县(市、区)予以资金扣罚;对低于5吨/平方千米·月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紧盯关键时段,及时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完善分析会商、提前预警、协商减排、差异管控、监督帮扶、联防联控等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提前做好重污染过程预警提示,科学指导各行业开展污染减排。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评价和“创A升B”行动,将所有涉气企业纳入减排清单,实施企业环保绩效评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科学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
主动协同晋中、吕梁等周边地市,强化同步分析研判、同步启动预警,提请省大气办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太原、晋中盆地重点排污县联防联控,统一预警防控标准和时段,对汾河谷地各县(市、区)重点污染行业企业采取应急减排。
六、加强环境监管与执法能力建设
在中北高新区、清徐县经开区建设5个专项监测站点,监测常规6项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完成超级站建设,开展细颗粒物和VOCs组分协同监测,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非甲烷总烃(NMHC)自动监测。
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配备购置必要的便携式快速执法检测检查装备,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使用情况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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