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铝行业依然面临限产可能。其与铝行业相关的要点如下:
目标是:2020年10-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2021年1-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2天以内;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3天以内。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各地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将绩效分级有关要求告知到相关的每家企业,组织好评级工作。对39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按《技术指南》有关指标严格执行,原则上,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应严格落实《技术指南》中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对国家未明确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工业污染特征、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等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统计截止9月28日,以上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地区涉及电解铝建成产能1138万吨,占全国的26.8%,运行产能1017万吨,占全国的26.4%;氧化铝建成产能5955万吨,占全国的67.6%,运行产能4860万吨,占全国的67.2%。
按照上一个秋冬季惯例,在采暖季到来之前各省市会出台更加详细的大气污染防控措施,主要的防控依据是按照相应企业的绩效分级进行差异化管控,在不同级别的天气预警下,实施不同的限产措施。但是鉴于最近两年来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正常来说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明显改善,所以即使2020-2021年秋冬季铝行业限产规模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限产规模应该不大,相比氧化铝行业来说,电解铝影响会更加小。同时也要为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极端天气情况有所准备。
由于暂时无法评估本轮采暖季限产规模,以对上一采暖季电解铝和氧化铝统计的减产情况,为大家提供参考。2019-2020采暖季四个月时间,电解铝减产13.5万吨产能,集中在河南地区,氧化铝减产约700万吨产能,但是氧化铝减产产能是由价格低迷、矿石供应不足、环保改造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不能单纯理解为采暖季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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