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2020年第一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公告内容中指出: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江西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此次检查发现15个品种18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
其中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有:江西弘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康而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碧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永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康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弘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江西弘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此次被查两个品种出现不合格;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虽然也标示有两个品种不合格,但劣药小通草该企业否认为其生产,不过该药企的药品不合格记录也不在少数,据药智网公开信息显示,近几年被药监局公示的药品不合格记录多达90条!除此之外,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该药企2019年至2020年有15宗法律诉讼缠身,多为买卖合同纠纷,还有少数借贷纠纷。
被罚400多万的药企再度被查生产劣药!
值得注意的是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此次再度被查出生产劣药,而在2020年该药企曾多次因违规行为被重罚引起行业震动!
2020年03月06日,吉林省药监局检查发现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在压片过程中,出现片重差异不符合内控标准,挑出一袋(重25kg)。经粉碎后重新压片,并到另一批次合格药片。但记录没有显示这个过程,导致编造记录,被药监部门发现,最终被按新《药品管理法》“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处罚22.5倍(按十万元计算),罚没合计约2261276.48元。
2020年9月27日,吉林药监局公示,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检查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成品留样宰的止痛风湿丸(批号:20200103)进行监督抽样,抽取留样8盒,送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止痛风湿丸【检查】项下“溶散时限”不符合规定。药监局最终没收违法生产劣药37014盒;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133650.00元十五倍的罚款(人民币2004750.00元);以上2.3项合计罚没款人民币2028468.42元。
此次被查不合格的“复方丹参片”从生产批号来看虽然是在新法施行之前,但有如此恶劣的前车之鉴,怕是要被药监局重点监管了。新《药品管理法》实施下,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这家药企就是最好的例子。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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