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宁夏正式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国务院“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内容之一,也是列入2021年宁夏十大民生服务事项内容之一。
据了解,宁夏成为首批15个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区。
2020年,自治区医保局按照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接口标准,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
为确保结算工作顺利推进,先后组织与青海、内蒙古、陕西、贵州、云南、上海、北京、天津、山东、黑龙江等多省区联调测试。
经实卡测试,宁夏无论作为就医地还是参保地,均能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自治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人民医院、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8家三级医院纳入首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先期开展城镇职工普通门诊个人账户刷卡结算,我区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就可在全国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刷卡结算。逐步实现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大病跨省直接结算,适时扩大结算范围,切实满足参保群众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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