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内容指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湖南省药监局组织对全省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进行了抽查检验,经抽检后发现有30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不合格药品中包括5个制剂品种和25个中药饮品。
标示的生产企业涉及: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湖南省金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化县中医医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被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中不乏一些当地的龙头企业和多家医院:湖南省金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三甲)等等;其中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曾在2020年的开年期间,就因2019年生产的中药饮片抽检中不合格批次较多而遭到约谈,并且在2020年5月份期间,湖南省药品抽检中也发现了生产的野菊花存在不合格被曝光。
因此,该药企是属于药品抽检中的老面孔,生产的不合格药品时间跨度和品种都较多,故该药企的生产药品质量有待考核。
此外,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除了在本次被检测出复方丹参片存在【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标准外,在2021年1月6日,江西省药监局公示的药品抽检中,也被检测出生产的复方穿心莲片存在性状不符合要求。
除了上述药企被曝光多次生产劣药外,还有湖南省金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也是属于药监局处罚的“老面孔”。
对于本次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湖南省药监局表示,已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标准规定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切实整改。
5家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被罚
除此之外,多省药监局还公布了一些药企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的通告。
2月2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了两则药企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信息表。
根据对处罚信息表的梳理,此次被处罚的药企包括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福建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康济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汇峰医药有限公司。
具体违法事实为: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利巴韦林注射液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被罚没收违法所得72.37元。
福建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劣药女贞子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被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及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79.4元,并处罚款21万元,合计罚没款210579.4元。
福建康济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竹茹、淡竹叶的行为,两案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行为,处予没收其违法所得105.3元。
福建省汇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风寒感冒颗粒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被处于没收违法所得164.4元。
无独有偶,1月29日,广西自治区药监局也公示了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母草颗粒(批号:190907,规格:每袋装15克,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062)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规定,属于劣药。因此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库存的11736包益母草颗粒(批号:190907)及后续召回的66包益母草颗粒(批号:190907),共计没收11802包;
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叁拾伍圆整(¥435.00);
3、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贰万玖仟玖佰玖拾圆整(¥29990.00)1.5倍罚款计肆万肆仟玖佰捌拾伍圆整(¥44985.00)。
以上罚没款共计肆万伍仟肆佰贰拾圆整(¥45420.00)。
尽管对以上5家药企的处罚并不是很重,但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而且被药监局曝光的情况下,对于药企的销售或多或少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无论是相关企业还是医药人,都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这既是对人民用药安全负责,也是对企业负责。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化工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化工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info@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