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这个报警限值严重错误!远远超过了规范要求的范围!”
“不知道啊,你们专家来了我们才知道……”
2021年6月23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六组的危险化学品专家宋东日在检查企业厂区中控室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时发现,报警器报警限值设置远远高于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本起不到预防事故的作用。
这是一家有着60年发展历史的、集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化学制药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驰公司)年产硫酸二甲酯50000吨、硝基甲烷7000吨、工业硫酸150000吨。同时还生产氟硅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铵、亚硫酸氢钠、O-甲基异脲、亚胺络合物等产品。
专家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中控室内的硫酸二甲酯报警器的一级和二级报警限值分别超过了直接致害浓度2倍和5倍。
危险化学品专家宋东日告诉记者:“硫酸二甲酯属于高毒类危化品,具有急性毒性及致癌性,急性毒性类似光气,其危害性甚至远远超过氯气,一旦发生泄漏危害极大。按照国家标准,即便受仪表制造技术条件所限仪表测量存在困难时,有毒气体探测器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也不得超过5%IDLH(直接致害浓度),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值最大也不得超过10%IDLH,企业实际设置得报警值为2倍IDLH和5倍IDLH,根本起不到预防事故、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的作用。”
此外,危险化学品专家苟正华在中控室检查3万吨/年硫酸二甲酯装置DCS系统时发现,该系统仅能监视,不能实现自动控制,不能满足《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
记者跟随专家们来到硫酸二甲酯罐区,专家们现场指出,硫酸二甲酯泵区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装置区和重大危险源罐区已经安装的有毒气体检测器位置及数量都不满足规范要求,经查属于企业自行安装,均未经过正规设计。针对这一重大事故隐患,督导核查组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正规设计、规范整改。此外,专家针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现场仪表阀门存在的问题、仪表自动化制度建设、安全设施变更管理,向企业给出了整改建议和技术指导。
在查阅湖北富博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博公司)的资料时,督导核查组消防专家提出质疑并询问企业员工:“你们2020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怎么是富驰公司的?”
“富驰公司与富博公司原来是一家公司,所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就做成了一份。”企业员工解释道。
消防专家随即指出,富驰公司和富博公司虽一墙之隔,但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同,却共用一套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等,未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是不合理的。
此外,两家企业在企业自查方面均存在自查不深入、未能排查出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且地市交叉检查也未能发现重大隐患。
第六督导核查组组长魏利军在企业反馈会上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认真总结督导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加强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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