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意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

2021-07-08 10:34:08 来源:安徽日报

  原标题:安徽省出台意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着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围绕破解药品招标采购“招而不采、招采分离”、药品招标采购和医保支付联动不够等问题,《意见》提出针对性举措。在集采药品的范围方面,国家药品集采范围为原研药、参比制剂及过评超3家的仿制药,我省集采范围为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竞争较为充分的临床常用未过评药品。在中选药品严禁“二次议价”方面,中选药品按中选价格挂网,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采购,患者按中选价格使用;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必须网上采购,按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在规范平台“阳光采购”方面,根据意见,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执行平台采购、配送、入库全部流程,公立医疗机构均需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国家规定实行特殊管理,不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除外),严禁网下采购。

  此外,我省还积极探索构建三个层次的集采格局,即积极参加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组织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包括落实长三角医保一体化要求,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药品联盟采购)、有序推进市级集中带量采购。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从制度上实现了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的有效对接,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有利于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利于提升用药可及性。(记者朱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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