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按照有关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4类证照,已全部实现电子化并满足共享应用要求。
据介绍,自8月1日起,申请办理以上4类证照,申请人均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审批通过后形成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是8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需要提供以上4类证照,申请人均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以电子凭证或电子证照的方式共享获取,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
此外,8月1日起,证照以电子证照方式共享获取,而8月1日前的证照以电子凭证方式共享获取。(记者成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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