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浙江省能源局下发《关于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划2022年全省光伏建设目标为并网4.5GW,开工5GW,并对各市的光伏发电发展目标进行了分解。
根据文件,浙江省能源局给出了2022年重点光伏项目清单,总规模约7.46GW,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为3.4GW。
除此外,浙江省能源局要求持续加快分布式光伏建设,并扩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范围,新增36个整县试点名单,列入试点名单县(市、区)2022年光伏新增不得少于50MW,总规模为1.8GW。
要大力发展式复合光伏项目,鼓励使用废弃矿山、低丘缓坡等非耕地和园地资源,结合现代农业等功能建设一批以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农林渔光生态融合为内涵的复合型集中式光伏电站。
在具体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对2022年开工建设以及投产的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安排配套电网接入,确保电网与电源同步建成投产。规范开发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等作为项目备案和开发建设的门槛。
用地方面,允许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光伏复合项目应坚持“以农为先”,新建复合地面光伏电站光伏组件安装高度最低处不低于2米,方阵前后阵列中心间距原则上不少于7米。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光伏项目。此外,已建和新建复合地面光伏电站需严格开展农(林、渔)业种植(养殖),项目业主每年底需向地方发改委、自然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提交下年度农(林、渔)业生产计划,项目并网投产要与农业生产同步验收。
金融方面,鼓励各地研究出台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此外,要求加快推动光伏与工业、交通、通信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工业园区、公路、铁路、码头以及数据中心等各类光伏+项目。积极创新运营模式,支持开展园区级、企业级微电网改革试点,推动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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