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河北邯郸钢铁行业去产能存在乱象 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
2022年4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邯郸市落实钢铁去产能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虚假置换钢铁产能等乱象,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相关部门监管形同虚设。
一、基本情况
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严禁钢铁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邯郸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现有16家钢铁企业,生铁产能4273万吨/年,粗钢产能3873万吨/年。
二、主要问题
(一)未批先建,企业违规上马钢铁项目
在国家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明确要求下,邯郸市一些钢铁企业仍明目张胆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钢铁)2021年拆除原2号高炉后,在未取得能评、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在原2号高炉南侧空地上违规开工新建一座126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16万吨。2022年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主体建筑已经完工,其他附属设施正在建设。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也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21年底违规开工建设一座158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37万吨。2022年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基座基本建成,热风炉已具雏形,计划2022年6月建成投产。这两个违规建设高炉目前虽已拆除,但当地相关部门称对违规行为毫不知情,暴露出监管不到位问题。
(二)偷梁换柱,用违规项目顶替化解钢铁产能
新金钢铁曾于2014年违规开工建设一座600立方米高炉,但实际未建成投运。2016年,新金钢铁一座450立方米高炉被纳入河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应拆除退出。督察发现,新金钢铁为保留已建成投产的450立方米高炉产能,用尚未建成的600立方米高炉顶替化解产能任务,并获得奖补资金6383万元。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虽多次现场检查,但对该公司以“偷梁换柱”方式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获取国家奖补资金行为视而不见,确认其完成了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化解任务。
(三)不严不实,早应淘汰产能违规用于产能置换
邯郸钢铁公司原有一座1000立方米高炉,早在2011年就应关停,但该高炉一直违规生产,直至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相关问题后,邯郸钢铁公司才对其实施封停但未拆除。河北省和邯郸市将其列入2018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但督察发现,邯郸钢铁公司2019年违规将该1000立方米高炉参与其老区搬迁产能置换,作为正在建设的新厂区置换产能指标来源之一,相关部门在审核时把关不严,让其蒙混过关。
三、原因分析
邯郸市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不力,相关部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审核把关不严,对企业违规建设监管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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