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福斯特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公司光伏材料业务和电子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公司决定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等4个项目的投资,投资额共计16.53亿元。
其中,“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总投资约5.49亿元,建设期3年,建成后形成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由福斯特负责实施。
“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总投资约2.53亿元,建设期2.5年,建成后形成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由福斯特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还有两个项目由2021年通过的项目投资议案修订而来。其中“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修订)”总投资约4.92亿元,建设期3.5年,建成后形成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由福斯特全资孙公司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修订)”总投资约3.59亿元,建设期2.5年,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由福斯特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公告显示,目前上述4个项目皆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福斯特表示,公司是全球光伏封装领域的领先企业,其中光伏胶膜产品占据了全球超过50%的市场份额。上述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满足光伏行业的发展需求,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将确保公司的光伏封装胶膜具有技术、规模、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封装领域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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