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范围内所有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重大危险源企业,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覆盖。
危化企业双重预防数字化建设以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为核心,构建有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化系统、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的“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信息化系统要建立两个端口,企业端和政府端。企业要按照数据交换规范要求,组织开发建设(开发或改造)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企业端),在开发和改造中,要按照建设要求实现排查任务精准推送、隐患数据实时上传、异常情况及时预警等基本功能,实现线下风险预警信息和隐患排查数据的线上数字化,确保数据规范互通。省应急管理厅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开发双重预防机制模块(政府端),园区也要结合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开发双重预防机制模块(政府端),实现与企业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省应急厅组建工作专班,整市推进、分批实施,还将组织对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培训,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重点抓、工作专班常态抓的工作机制,制定推进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同时,按照分批推进原则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做到政企全员覆盖。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抓住企业“一把手”,做好建设运行,持续改进提升。2022年上半年,太原市、长治市、晋城市、晋中市、临汾市和运城市作为整市推进、分批实施的先行城市,二级标准化企业和合成氨、氯碱、液化天然气、焦化、大型油库企业和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率先开展建设任务,其余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工作,2022年下半年完成建设任务。
《方案》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新建项目审查、日常行政执法、评先评优考核相结合,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评估复核阶段,各市应急管理局要组织专家依据评估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双重机制建设企业进行严格评估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力争优良率达到100%,省应急管理厅对优良率达不到100%的地市,不予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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