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调电厂电煤库存的通知》要求,为巩固提升太原市电煤库存工作成果,确保全市燃煤电厂电煤库存达到安全合理水平,太原市能源局组织相关县、区能源局和煤电企业开展了电煤库存自查工作。
太原市能源局要求相关县区、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电煤库存自查。
通过“企业自查、县级核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燃煤电厂电煤库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核实,摸清了全市电煤库存底数,压实了县区、企业能源电力保供责任。
同时,督促企业签署了《煤电企业存煤情况承诺书》,确保企业提供的各项信息数据真实、准确。为做好电煤库存提升工作,担起电力保供重任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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