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危化品安全问题治理 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2022-05-12 10:03:00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危化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等性质,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重要内容,助推本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近日,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两名化工领域专家对本区一家重点危化品单位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是否对使用的危化品进行登记注册、是否在危化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场所及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根据危化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等方面进行检查。经过检查,该家危险化学品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条件,基本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但依然存在着萃取车间东墙蒸汽管道压力表根部阀关闭(已现场整改)、萃取车间一楼离心机平台风机无防护罩、硫酸罐区出入口只有一个、劳动用品配备表中设备用品与实际不一致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现场开出“问题清单”,要求该家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认真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

  检察官张征指出,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压实危化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优化、创新安全知识培训的方式与内容,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根子上减少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有了检察机关在现场监督,执法效果非常好”,他强调危化品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若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因此需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把相关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区应急管理局会更加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培训,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海门区检察院将与应急管理局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强化违法犯罪线索的移送,定期组织专题会议,结合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举办相关业务培训,深入研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职能,排查涉安全生产犯罪和公益诉讼线索,以监督办案促进危化品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海门区安全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赵强初)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化工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化工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info@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首页 产品 商机 CAS 商城

化工助手-化工数据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