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2022年我区煤炭企业中长期合同签订量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5%,发电供热企业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实现了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保供稳价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煤炭中长期合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迅速做出安排,要求要高度重视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持续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指导产运需三方在签订量价齐全、真实有效的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践行诚信履约承诺,确保重点监管合同月度履约率达到80%以上、年度履约率达到90%以上;及时梳理分析月度合同履约情况,针对履约率差的企业,压实责任、专人盯办、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协调解决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生产生活用煤需求,奋力推进全区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逐一督促盯办、多措并举推进工作。截至4月底,全区纳入国家监管的煤炭中长期重点合同履约率达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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