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区强化煤炭主产区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炭生产供应,1—7月全区原煤产量同比增长33%。同时积极支持疆煤进入川渝地区,全力做好电煤保供工作。
今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积极履行煤炭安全保供责任,1—7月全区原煤产量21836万吨;疆煤铁路外运量2775万吨,同比增长45%;疫情期间组织煤矿闭环管理、正常生产,确保不停产、不减产,保障煤炭充足稳定供应。
近期,川渝地区遭遇有史以来极为少见的持续高温天气,对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供应系统带来严峻挑战。我区统筹疆内和疆外电煤保供,积极支持川渝地区电煤供应。
据悉,2022年,我区相关煤炭企业与川渝两省市用煤单位签订了30笔煤炭供应中长期合同,涉及煤炭量655万吨。根据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8月1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等相关煤炭企业,加大对川渝用煤企业的煤炭发运量。
同时,积极协调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大对疆煤入川、入渝的支持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川渝方向的煤炭请车需求。8月17日,疆煤入川日发运量4.1万吨,较前日增加28%。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做好疆内煤炭、电力保供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包括川渝等省区市的电煤供应和疆电外送支持力度,助力相关省区市电力保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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