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全省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通知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提高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五职”矿长,要立即组织采掘、地质、通风、测量、机电、安全等专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对本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生产系统及辅助设施开展一次“翻箱倒柜”式的排查摸底,开展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和责任”两张清单,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清根见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组成调查组彻查原因,完善管控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上级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对所属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整治不认真的,要当作事故对待,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各市要督促日常监管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完成基础数据录入;督促第一批203家企业完成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数据的联网,同步完成停产停建等其余企业的视频联网,强化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切实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纠正、早处置。
通知强调,要严管重罚,切实加强顶板、水害、火灾、高陡边坡坍塌等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各级各企业要举一反三,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地下矿山:要结合汛期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地下矿山防治水、采掘作业探放水、采空区充填和治理等工作,认真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加强顶板管理,做好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矿山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倒排工期,确保2022年底前全部取消采掘工程外包队伍。尾矿库:各级各企业要全面排查整治尾矿库(含独立选厂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坝体、库区及周边风险隐患,对“头顶库”、无主库、长停库逐库开展专家技术会诊。凡属于“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之一的尾矿库,要拉出清单,逐库建立台账,明确闭库销号节点,闭库、销号清单和具体完成时限8月底前报省厅。露天矿山:要认真组织开展好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整治人员配备不到位,教育培训走过场,岗位职责不清、措施不力,防范边坡垮塌、放炮、高处坠落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未制定或者不落实,不按设计开采,不按时开展边坡稳定性分析,以建代采、一面墙开采等问题。凡是有合法手续但长期停工停产、恢复无望的,要加快引导退出。凡是手续过期无法延续的,该闭坑的闭坑。凡违法非法开采或者盗采的,要会同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
为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紧盯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关键因素和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在“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上聚力攻坚。
全省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的落实落地情况展开,即日起到9月20日,各露天矿山开展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9月20日至11月10日,各级应急部门集中对全省283家露天矿山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其中,省级层面负责对现状边坡高度超过100米的以及沿黄河25县(市、区)的露天矿山监督检查;市级层面负责大型露天矿山监督检查;县(市、区)应急局负责其他露天矿山监督检查。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同时遴选一批管理规范、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高的企业作为标杆重点培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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