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应急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确保9月底前完成主要问题隐患清零。
按照《方案》,各区及有关企业按照企业自查、区级全覆盖检查的程序精心组织实施,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单元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实施隐患整改;各区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营造良好氛围;市级有关部门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区及企业相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应急局将会同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全过程统筹调度专项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分别派出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做好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鼓励企业自查,特别是深挖重大隐患,对企业自查发现并已实施整改或正在按计划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不予处罚。
据了解,企业在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各区在9月16日前完成全覆盖交叉检查,突出对高风险、较高风险企业及重大危险源单元问题隐患的整改督办,确保整治到位。各级督导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经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办企业,企业对自查发现和各级督导检查组交办的隐患问题,经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自评结果、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等信息,按照进度及时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全力整改。(记者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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