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3日获悉:为保障国庆假期陕西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经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自10月1日0时至7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10月1日0时前已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等重要民生项目运油、运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医用氧配送车辆,需到出发地或目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通行时间仅限于国庆假期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记者 周恒宇)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化工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化工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info@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