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对于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综合监管的要求,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聚焦电煤保供应和加强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监管督促,落实省内电煤供应保障。
会议通报了7月以来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各发电企业就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交流发言,江苏能源监管办对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煤中长协履约监管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情况。二是各单位要切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有效利用好信息反馈渠道,推动协调解决煤炭供应保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要求,对合同履约中的煤质和价格不到位、兑现量月度分解履约不到位、阴阳合同等重点问题要及时报告。三是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电煤合同,为迎峰度冬电力稳定供应打好基础,同时抓紧筹备明年电煤中长协签订工作。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继续扎实开展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适时组织核查,典型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为保障电煤稳定供应发挥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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