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区“十五五”时期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重点实施十大行动,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最靓丽的底色。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双碳”工作,为科学编制《方案》,2021年6月,编制了《自治区碳排放峰值形势和实现路径研究报告》,摸清了全区碳排放底数,研判达峰目标和路径,并邀请国家部委领导和知名院士专家把脉会诊。在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方案》,报请国家审核衔接,并纳入了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履行了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审核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方案》准确可行。
按照《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我区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模式,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在重点任务方面,《方案》提出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低碳发展行动、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生态碳汇建设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梯次有序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除重点任务之外,《方案》还提出了推进绿色贸易合作、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2项对外合作任务。明确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四方面政策保障,并在组织实施上提出加强统筹协调、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问责等四方面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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