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0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级督导核查第五组在没有提前通知和打招呼的情况下,直奔云南省玉溪市开展督导核查工作,对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公司、中国石油玉溪公司、云南江磷集团股份公司开展抽查核查。
督查组到达企业后,立即进行现场分组,对安全生产管理、现场作业、电器仪表设备、消防安全、信息化平台等展开核查。
“请把企业的消防年度工作计划、消防安全责任书给我们看一下。”督查组专家在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公司检查台账时说道。
然而,等候许久,该企业一直未能提供消防年度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督查组进一步核查发现,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认真履行职责,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也未按规定记录,防火巡查检查资料不全,微型消防站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及随车器材也配备不足。
对此,督查组专家表示,消防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安全责任落实须臾不可懈怠。责任不压实,安全生产便难以保障。消防安全无小事,企业要多在细节处下功夫,全方位保障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滴滴滴,滴滴滴……”
“一氧化碳报警器为什么一直响?”督查组专家向云南江磷集团股份公司6号炉仪表室工作人员询问,“指示值已经达到61ppm了,为何还没有人进行工艺处置?”
该企业工作人员迅即回答:“经常这样。”
督查组等待许久,现场工作人员依旧无动于衷,未对该问题进行处置。直到专家接连催促三四遍后,工作人员才动起来,却是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准备进行检查处置。
专家立即叫住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指导:“当重要工艺参数报警时,要第一时间做好记录,研判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安全处置方案;处置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因处置不当造成事故。”
督查组专家指出,出现此类问题的根源在于对重大风险隐患重视不够,思想上麻痹大意,企业在生产中未真正做到“把隐患当成事故处理”,这是极其危险的。
督查组强调,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落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教育,把安全落实到管理和生产的全过程、各方面,避免出现“狼来了”效应。地方政府要强化监督指导,在重大隐患排查、推动责任落实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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