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国资委已下发通知持续深化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提出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作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
根据国资委网站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反向查、正向建”作用。
通知明确,中央企业要紧盯重大违规问题;紧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强化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严查股权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金融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持续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健全用好责任追究工作机制。通知明确,对新设立的中央企业或新投资并购的子企业,要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建立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工作体系有效覆盖。
据了解,近年来中央企业持续推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实,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不断健全,追责力度精度持续提升,企业合规经营理念有效强化,为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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