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粤应急办〔2023〕17号),持续深入排查治理工贸行业突出安全隐患,现就揭阳市精准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钢铁、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重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1.钢铁企业
(1)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通道、地面运输等6类区域存在积水或者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2)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槽)、中间罐溢流坑(槽)和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
(3)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4)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5)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
2.粉尘涉爆企业(粉尘作业10人以上)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其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2)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4)未制定和落实粉尘清理制度或者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3.液氨制冷企业
(1)氨制冷机房与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间距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2)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3)安全阀泄压管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4)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隔墙、观察窗等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氨制冷紧急停机按钮设置、制冷压缩机组控制台紧急停机按钮(开关)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6)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二)整治动火、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突出安全隐患
1.玩具、制衣等工贸企业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前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2)未落实动火作业审批,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三个一律”(一律不准交叉作业、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要求,动火现场未设置监护人。
(3)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
3.汽车、电子、电镀等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装置、罐区和仓库等设施与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2)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储罐);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
(3)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的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摸排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深入摸排掌握需要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并建立企业名册清单,督促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整治重点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内容逐一排查,着力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汇总造册建档备查,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
(二)专项检查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采取行政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等形式,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采取“执法检查+专家服务”的方式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10月31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组织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异地交叉检查;以及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聚焦本通知列明的整治重点,迅速制定细化落实方案,也要兼顾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商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重大事故隐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跟踪工作进展以及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重大隐患整治成效,确保整治真正抓到实处。
(二)加强督查督办。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跟踪督导,对专项整治部署慢、工作不扎实的地区及对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进行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选树一批情况明、措施实的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曝光一批自查走过场、隐患拒整改、执法不严格的反面典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隐患问题整改汇总清单(包括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督科(邮箱:jyzf2019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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