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4月,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总量308.8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63%。水重复利用率98.24%,同比提高0.09个百分点。取新水量同比下降0.70%,吨钢耗新水同比下降4.36%。外排废水总量同比下降14.30%,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氰化物、悬浮物和石油类排放量同比下降21.78%、8.80%、32.74%、12.70%和15.01%。
废气排放总量同比上升8.28%。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量同比下降15.99%和13.98%。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21千克/吨,同比下降17.53%;吨钢烟粉尘排放量0.26千克/吨,同比下降15.61%;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41千克/吨,同比下降15.87%。
钢渣产生量2942.73万吨,同比增长4.74%。高炉渣产生量7815.50万吨,同比增长8.78%。含铁尘泥产生量1316.66万吨,同比增长2.97%。钢渣利用率98.69%,同比上年同期提高0.52个百分点;高炉渣利用率98.88%,比上年同期下降0.39个百分点;含铁尘泥利用率99.40%,比上年同期下降0.31个百分点。
高炉煤气产生量3241.8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20%。转炉煤气产生量281.4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34%。焦炉煤气产生量189.25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84%。高炉煤气利用率98.48%,比上年同期提高0.07个百分点。转炉煤气利用率98.02%,比上年同期下降0.26个百分点;焦炉煤气利用率98.57%,比上年同期下降0.1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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