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海东市印发《海东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明确重点领域、行业、环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方向,提出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减排重点任务,加快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950吨、35吨、760吨、25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方案》提出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在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方面,实施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水泥熟料、铁合金、电解铝等重点领域能效对标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提高能效水平。指导并支持重点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重金属污染减量化、废渣资源化等新工艺、新技术。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厂区环境综合整治。“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控制在省定指标内。
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方面,加快海东工业园区“千亿重大园区”建设力度,合理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开工建设红狮硅基新材料项目、阿特斯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园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推进节能环保园区建设。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同时,明确了对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等方面的节能减排任务。
《方案》明确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区域污染物减排工作,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强化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和城区裸露地扬尘管控,推进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改造。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实施重要河段和重点支流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黄河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基本消除城镇黑臭水体。
在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推动工业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实施集中供热。开展燃煤锅炉能效与排放测试,实施城镇建成区区域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工程,实现散煤基本清零。加大城乡接合部等区域散煤整治,逐步扩大实施农村地区燃煤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49.9%。
在抓好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方面,加快构建集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深化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省级考核标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省级考核标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方案》明确加强政策扶持。从全面执行能耗双控政策、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举措,为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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