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行为,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外来物种通过口岸进境入侵。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快速发展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及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境外物种传入途径不断增多,传入风险持续加大,对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构成的威胁持续加大。
今年前8个月,全国海关从进境寄递、携带物品中累计截获禁止进境活体动植物1826种,其中包括巨人蜈蚣、红狂蚁、斑纹蝾螈等我国尚无自然分布的动植物796种,并打掉多个非法引进“异宠”的犯罪团伙。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全国海关、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开展行动,加大线索搜集,强化对货运、携带、寄递、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渠道的外来物种查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及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司法震慑;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积极开展相关法规和政策解读,引导公众自觉远离、抵制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打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行为的合力。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化工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化工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info@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