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监测等措施,全面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和身心健康素质。
《意见》要求,各地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时,要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引入专业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针对机构内儿童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引导有需要的困境儿童主动接受心理健康测评,掌握心理健康测评情况,加强关心关爱。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定期对机构内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并加强对测评结果的分析,相关测评情况应当及时纳入儿童个人档案。
要引导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亲情陪伴、情感关怀,疏导化解儿童的负面情绪。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儿童主任等作用,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等帮扶服务;困境儿童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学校可以引导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寻求专业帮助。
对患有精神障碍且经过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困境儿童,出院回归社区、学校后,各地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动员学校教师等与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关爱服务关系,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机构或场所,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关爱指导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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