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一些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遭受严重损毁。近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流域管理机构抓住冬春有利时机,加快修复水毁工程设施,确保明年主汛期前完成修复任务,为防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特别是受灾严重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地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大地方水毁修复资金投入力度,积极申报特别国债项目,优先安排水文测报设施、安全度汛相关防洪工程修复项目;制定水毁修复工作计划,督促指导配足施工力量、优化施工组织、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修复任务;建立水毁修复项目台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水毁修复项目监督检查,抓好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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