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基新材料是我省重点发展的新材料领域之一。为推动我省镁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动镁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包括五个部分,共17条举措。
1.对镁基新材料领域实施的“卡脖子”技术攻关或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的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创新计划给予支持。
2.在镁合金制备加工、镁合金腐蚀和防护、镁合金功能材料、镁合金结构材料等领域,支持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下游用户联合实施研发产业化项四
3.鼓励优势单位与院士合作围绕镁基新材料领域建立院士工作站。支持已建立的省级院士工作站围绕镁铝合金精密成型绿色产品研发与应用等开展联合攻关。
4.支持建设镁基新材料领域共性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试验验证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5.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省级镁基新材料产业协会或产业创新联盟。
6.支持链接镁基新材料领域创新资源,联合知名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等建立省级镁基新材料领域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
7.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导或参与镁基新材料产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8.对镁基新材料产业项目建设发生贷款,按照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给予支持。
9.对镁基新材料重大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依法足额予以保障。
10.充分利用省新材料产业主题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以市场化方式支持镁基新材料研发成果加速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
11.落实“三首”发展相关政策,对评定的镁基新材料领域“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按政策给予支持。
12.建立镁基新材料企业与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家电、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
13.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国际新材料产业大会等重要平台,举办产业对接会等活动,推动镁基新材料产业与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14。在全省范围内规划建设2-3个镁基新材料汽车轻量化配套示范基地。对符合条件的集群,及时认定为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15.大力推进“双招双引”,鼓励产业集群内部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互补与协同合作,加快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16.支持具有条件的市设立镁基新材料领域子基金,省新材料产业主题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参股支持。发挥雏鹰计划专项、新型研发机构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天使基金投早投小作用。
17.积极引进镁基新材料领域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优化镁基新材料相关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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