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83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全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约为14亿吨左右,其中煤矸石9.2亿吨。工业固体废物乱堆乱弃问题多见,群众反映强烈。
二、整改措施
1.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制定出台《晋中市“十四五”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坚持项目引领,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市级技改资金,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扶持工作,加大煤矸石利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提高煤矸石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全市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有大幅度提高。
2.推进固废堆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施分年度治理,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分区域、流域、行业推进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对暂时不利用的大宗工业固废实现可再开发利用、无害化处置。
3.整治工业固废乱堆乱弃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限期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在用堆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印发《晋中市2030年前碳达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低碳循环利用工作细则》《晋中市绿色制造工作计划》,对“十四五”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及高附加值产品的推广应用,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及硫膏制酸工艺列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44亿块蒸压粉煤灰砖项目获得市级绿色制造推广专项支持。
2.2021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342.3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371.55万吨,处置量为1474.84万吨,贮存量为505.05万吨;2022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409.26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392.83万吨,处置量为1704.63万吨,贮存量为323.86万吨。2023年晋中市按照要求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库)排查工作未发现非法倾倒堆场和历史遗留无主堆场。按照“一库一档”原则,制定环境整治方案,确保经整治后的堆场建设运行及配套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措施到位。
3.2021年至2022年,共排查出煤矸石违法占地案件23起,已全部恢复治理。其中,对8起煤矸石违法占地行为全部立案查处,共计罚款75.91万元;对12起煤矸石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剩余3起不涉及耕地已自行全部恢复治理。2023年,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违法占地工作的通知》,经各县(区、市)排查上报,未发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违法占地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人:路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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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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