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青海省“十四五”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效水平,促进合理用能,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9月11日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区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布局、用能空间等情况,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在开展调研摸底、节能诊断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十四五”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二、主要考虑
《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重点考虑和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充分认识用能预算的重要性。用能预算是在经济增长预期基础上,以保障居民生活改善合理用能为前提,以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为导向,以省市(州)两级联动为手段,综合考虑用能企业能源需求总量、万元增加值能耗水平、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等因素,对能耗增长进行的合理预判和调控。实施用能预算管理,是“引导、规范、约束”企业科学合理有序用能的制度设计。认真把握预算管理的系统性。用能预算涉及经济社会的各方面,涵盖一二三次产业和居民生活,既包括存量,又包括增量,既要统筹能源需求,又要兼顾经济增长,是一项系统工程。紧扣政策调整的新要求。在国家确定“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的新政策下,只有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速高于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时才能对能耗强度下降带来积极影响,我省能源消费增量需求大,因此“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量也需保持较快增长。算清方案落实的明白账。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按照能耗调控目标和经济增速预期倒推用能空间,通过不同场景测算了“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情况,以较为精准的计算预测,有效提升《实施方案》的严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两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为“预算管理”,包括管理范围、用能预算总量管理、用能预算强度管理、用能预算工作流程和任务分工5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围绕开展深度节能诊断,建立低效产能目录,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强化新建项目能效管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保障重大项目能耗指标,规范统计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电力7个方面提出任务及措施。
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从明确分工,科学管理,加强推广3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确保方案落地实施。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完善政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基础能力4个方面为做好用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撑。
《实施方案》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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